對於以廣府話為母語的人,不知會否因很譯音慢慢被以普通話的翻譯所取締而感覺難受呢?
月前很驚訝聽香港電台在報導昆明火車站有多個路人被 “ 砍 ” 殺時,深感那種被中國大陸化的無奈。廣府話只會在砍伐樹木時才會用砍字,在香港應說昆明火車站有多個路人被 “ 斬 ” 殺。
最近經常聽到不可 “ 撼 ” 動,聽得我非常不自在。相信撼字應是搖撼的撼吧!以我有限的根底,不應是 “ 不可動搖 ” 嗎?
在查字音時找到另一個 “ 憾 ” 字,可引申為憾動及憾事。憾動意思是強烈的被震撼、被感動。
“ 撼動 ” 與 “ 憾動 ” 意思大至相同,不同之處在於一個是用手,一個是用心。中央強硬的態度,到底應該用那一個字才對呢?還是手心並用都無法動搖呢?